小贵州名叫“佛手瓜”,因为他的真名字没人记起来了,只知道他是贵州人,来河南包地种佛手瓜的,可惜亏了本,无颜也无钱回老家了,过年的时候便做起了三只手的生意,没想到业务不精,第一次便被抓了,大伙都以为他说的是瞎话,直到他的公诉书下来时,才感觉他说的和公安部门侦查的一样,还有他同来种地的老乡给出的证明哩。
“佛手瓜”偷盗可是认真研究过法律并请教过老油子的,设计了专门的逃脱术,可还是落网了,原因或许是他太笨了些。据他说和他的公诉书记载:
年终某夜晚,“佛手瓜”等二贼人经踩点后发现田县凤凰山庄社区某户主经常驾车出入,其车常放在院内一拐角处,似乎是监控死角,而且车上常放有现金与贵重物品。经过合计,二人分工合作,决定动手,另一贼负责放风,“佛手瓜”下手搞开车辆,实施偷盗,果然事情进行得很顺利,“佛手瓜”从车主皮包内的两整沓万元人民币中抽出18张(他后来交代,这个数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),又从后备箱内车主存放的两箱茅台酒中偷走一箱。
二人首盗成功之后,喜出望外,于是到一夜店畅饮,喝了一瓶后,没有过瘾,另一人对“佛手瓜”说,这辈子还没有喝过恁好的酒,干脆再开一瓶吧,“佛手瓜”经不起诱惑,二人又开了一瓶,不料竟然喝多了,在酒桌上总结起成功的经验来。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,对于这两个形迹可疑的外地青年,邻桌的顾客把正在嗨喷的二位偷偷给举报了,等到警察来抓住他们时,他们仍然在说自己成功的秘诀呢。
被抓后,二人很快便承认了偷盗事实,认为就那一点钱,教育一番就会放了他们呢。谁知人算不如天算,他们偷盗的一箱茅台酒一作价,他们便傻眼了,至少判几个月是没有问题的,公诉书上也是这样写的。
后来我实在感到“佛手瓜”可笑,“佛手瓜”也常常向我说着自己因没文化而做的诸多搞笑事,我猛然想起一件事,让他提出对那箱茅台酒进行鉴定鉴定。没想到,几天过后,鉴定书下来了,是假的。这下子,涉案金额也就下滑了不少。
至于“佛手瓜”以后的事儿,我就不清楚了,因为他很快便调号了。但我想他肯定早就出来了,如果有幸看到这篇文章,不要恼,可以在评论区回复我。
笨贼“佛手瓜”,我是老鱼。